人事处职责
一、负责学院人事管理体制战略谋划和创新;
二、负责学院机构设置、编制核定、岗位设置;
三、负责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教职工培训,开发人力资源;
四、负责凳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
五、贯彻落实国家工资福利政策,组织制定校内分配办法并具体实施;
六、负责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方面工作;
七、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临时工管理工作;
八、负责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及其它有关评先评优工作;
九、负责考勤、考核方面的工作;
十、负责人事工作的统计、报表工作;
十一、负责离退休、死亡优抚工作;
十二、负责教师资格认证、制发《工作证》;
十三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员配备及分工情况
处 长:高书国
职 责: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,主抓人事调配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外聘教师等方面工作。
副处长:冯瑞银
职 责:协助处长工作,分管工资、内部分配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、社会保险、临时工、全员聘任(机构设置、编制核定、岗位设置)、考核、奖惩、福利、优抚等方面工作。(原分工)
劳资科科 长:王建猛
副科长:曹健慧
科 员:陈攀峰
劳资科职 责:负责工资调整、工资发放、津贴分配、工人管理、社会保险、全员聘任、福利、考勤考核、请销假、奖惩、统计、优抚、人事处网络系统的建设与管理、印章的管理、各类文件的分发及存档等方面工作。
调配科副科长:刘志飞
科 员:郑李彬
调配科职 责:负责人才引进调配、职务评聘、档案管理、退休手续办理、老师资格认定、兼职教授、客座教授等校外人员的聘任与管理等方面工作。 |